上个月还是上上个月写到哪里来着。。。
!!想起来了。
上一回,我们讲到洛洛丝一手促成的“移动天灾”——巨魔老约翰在给不列颠的王都卡美洛带来了巨大灾祸的同时,情有独钟地对奥巴小哥穷追不舍,那仇恨值,妥妥的是被奥巴往嘴里塞了奇怪的东西比如胖次——当然,奥巴的确是这么做了。
emmm......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被巨魔约翰追杀得如丧家之犬般之际,奥巴莫名陷入了回忆杀之中——
他想起了那年那夜,银月高悬的王都陋巷之中,平民少女向他递来喷香的烤面包的素白纤手,也回忆起了这些年来两人之间的点点滴滴。
他止住了迈向西城区的步子。
东城区属于穷人,西城区属于富人。
奥巴并不仇富,他只是知道,他心爱的人在东城区,而此时尚没有被那污浊的炼狱之炎所包裹的方向之中,离自己的蕾米最远的就是那些贵族老爷们的奢华住所了。
但他最终还是停下了步子。
天灾可避,人祸无情。
洛洛丝——那位大人物找上了他。
如果仅仅是如此的话,哪怕“那一位”恼羞成怒地向他抛下能够割裂天穹的苍雷之枪,他也会拼尽最后的全力冲进贵族老爷们的“上流社会”之中去,顺便把灾厄一道带入。
哪怕目睹了活生生的人类变成了恶魔这种事,奥巴依旧没有丧失最基本的理智。
金钱可以换来力量,况且贵族们日日享乐,天生怕死,不可能不聘请高阶强者充当看家护院的“走狗”。
恐怕,整个卡美洛强者最多的地方未必是南城的军营,而是这个富丽堂皇的西城。
强者强者,配得上这个称呼的人必然有着强大的力量,同时,也必然有着全卡美洛首屈一指的神秘。而这份神秘,就是奥巴最大的信心!
没办法,恶魔已经在这个被称作艾斯特兰的世界之中消失太久太久了。
已经很少再有人知道,如何才能去击败哪怕一头弱小的角魔了,更遑论如此巨大的魔物?!
奥巴不知道,如果要凭着一群人的蛮力和这头魔物硬碰硬,卡美洛需要多少条人命才能堆死这头“天灾”。但即便是他,也知道攻击别人要朝着要害上招呼的道理。
而神秘的强者们之中,说不定就有着了解巨魔弱点的人!
要知道,这里可是整个不列颠最为繁华的王都卡美洛,聚集着王国七成以上财富的黄金之都!各国往来的富商终年不绝,带走自己满意的商品的同时,也为卡美洛带来数不清的奇珍异宝。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贵族富商们的确掌握着对于贫民来说有如天外皓月一般的财富与力量。
换句话说,如果他们也拿这只魔物没有办法,那么,他也不得不坐以待毙了。
——蕾米还在东城区。
他在赌,赌自己能在爱人被天灾祸及之前,自己能够把老约翰带进西城区,在整死两三个贪生怕死的贵族老爷后,让整个西城区不得不为自身的安全所行动起来。而当等同于大半个不列颠的他们动起来的时候,他的蕾米,或许就能安全下来了。
或许他会死在约翰的爪下,也或者他会被贵族老爷们那些鹰隼般的手下在发现端倪之际便控制起来,然后在一切结束后被推上断头台或者死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但他的蕾米能活下来,就是他的胜利。
这是他作为一个稍微有点智商的虫蚁最后的挣扎。
他并不担心蕾米会因为他的死去而因为失去他的庇护,下地狱去陪他——很早以前他就预料到自己或许有这一天了,所以很早以前他就做好了安排。如果一切无法挽回,那么到时自然会有一系列的后手,根据他的安排来使得他的爱人得到妥善的安置。
然而,在洛洛丝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时,他便知道,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伴随着洛洛丝的声音响起,大量的信息流涌入了他的大脑,这是魔法师的手段,通常用于在陨落前将自己最值钱的功法......咳咳我是说魔法实验笔记传给自己的弟子。而此时,却被洛洛丝用于报出自己的名字了。
“妾身名为洛洛丝·潘德拉贡。如你所想,是王室的直系后裔。
或许你对妾身的名讳感到陌生,不过这并不奇怪。毕竟——”
眼前的一切都慢了下来。
奥巴发现,无论是眼前不断被巨魔的奔跑所震起的石块,还是灼灼摇曳着的魔焰,甚至是自己方才因为耳边突然传来的声音而乱了步子,即将摔个狗吃屎的身体,统统都慢了下来。
然后,莫名变得灰暗的世界里,出现了唯一一抹亮色。
那是一只坐在轮椅上的幼女。
——虽然以他的视角只能看到对方白暂无暇的脚踝和垂至小腿的金色发梢。但他明白,对方绝对有着与她的声音相符的绝美外貌。
“——毕竟”洛洛丝轻笑:“现在,我还不需要被你们所知道。”
何等狂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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